▲珠海6月1日起實施《珠海經濟特區養犬管理條例》,規定每戶只能養一隻狗。(圖/台北市照顧生命協會提供)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省珠海市犬隻太多出現管理上的問題,在6月1日起實施《珠海經濟特區養犬管理條例》(養犬條例),從禁止擾民、傷人處置等方面制定了詳細規範,還明確棄養、流浪、沒收犬隻的處理規範,甚至規定每戶只能養一隻狗。
《養犬條例》第二十九條內容顯示「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在轄下管理的公園內開設犬隻活動公共區域;居民委員會、業主(房地產業權的持有人)委員會可以根據相關公約劃定本居住區內的活動區域,應設立相應的環境衛生設施以及註明區域範圍、開放時間、警示事項等內容的告示牌。」
據《中新網》報導,珠海市市政園林(包含市政工程和园林工程两部分)和林業局副局長劉建明表示,《養犬條例》將在今年6月1日起施行,但劃定犬隻活動的具體地點及區域面積還沒訂下來。
報導指出,珠海犬隻數量逐年增多,據不完全統計,全市超過7萬隻,傷人、擾民、隨地大小便的問題頻頻傳出;按《養犬條例》規定,珠海全市實行養犬登記制度,未經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飼養犬齡滿三個月的狗,並嚴格管理區內每戶限養一隻。
據報導,珠海養犬管理費徵收標準為每隻狗第一年300元人民幣(約1500台幣),第二年起每年200元人民幣(約1000台幣);盲人、重殘人士、孤寡老人飼養的導盲犬、輔助犬、指定醫療機構認定的治療輔助犬不用交管理費。
報導說,對於在《養犬條例》規定的「每戶限養一隻」問題,珠海市警局副局長劉治民稱,第五十六條規定「在管理區內,條例實施超出數量的,主人應當本條例實施開始的一個月內,向警方機關進行登記後可以繼續飼養,但不得增加犬隻數量。」
via ETtoday 寵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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